水上樂園
水上樂園 香港海洋公園

「寵愛週末DOGGIES’NIGHT」條款及細則

為保障參加者及本園職員的健康和安全,每位參加者必須符合以下《活動守則》方可參加本活動。參加者必須注意,活動期間均會涉及一定程度之不可預測性,因此參加者必須謹慎遵守本園職員的指示,以及能夠對該指示作快速之反應。在活動進行期間,如本園職員發現任何參加者並不符合《活動守則》中任何一項,該參加者將會被要求終止參與本活動,而參加者必須立刻遵照此等指示。

活動守則

  1. 所有狗隻必須已接種預防狂犬病的疫苗,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之有效狗隻牌照,並已植入微型晶片,能夠辨認其身份。所有狗隻必須於進場前掃瞄微型晶片及準備疫苗注射卡副本或照片作核實之用。
  2. 所有狗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包括:
    • 犬瘟病,
    • 犬小病毒性腸炎,及
    • 漁農自然護理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
  3. 參加者應注意自身及其狗隻安全,並妥善管束狗隻,以免狗隻走失,或對其他參加者或狗隻造成滋擾或傷害。
  4. 所有狗隻在公園範圍內必須以狗帶牽引。如狗隻重量超過20公斤,狗帶長度不應超過2米。
  5. 所有鬥犬或被稱為危險犬的狗隻必須佩戴口罩,狗帶長度不應超過1.5米。鬥犬包括鬥牛犬、日本土佐犬、杜高阿根廷犬、巴西斗牛犬或涉及任何一種鬥犬的混種狗隻。
  6. 參加者須自備飲用水及器皿供狗隻使用。參加者亦可於園內購買瓶裝水或到自來水供應處裝水。
  7. 請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切勿讓狗隻隨處便溺。公園於活動期間設有狗隻專用廁所,狗隻使用後參加者須妥為收集和處置狗隻的排泄物。
  8. 無論何時均須嚴格遵守《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貓狗條例》(第167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以及該等條例的附屬法例和所有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
  9. 如狗隻於活動期間被發現以下徵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參加者帶同狗隻離場。
    • 狗隻沒有微型晶片及/或疫苗注射紀錄
    • 狗隻在活動期間被發現患病
    • 狗隻對其他參加者或狗隻表現出侵略性
    • 參加者未能或沒有能力控制狗隻